本基金旨在產生長期收益及同時提供獲取資本增長的機會。本基金主要透過投資於一個多元化投資組合,由世界各地的政府、政府機關、超國家組織、當地機構、國家公共機構、機構及公司所發行的非投資評級債務證券(例如債券)組成,並將相關貨幣持倉與美元對沖,以達致其投資目標。
2021年之前的各年表現是於不再適用的情況下達到。於2017年11月30日及2020年4月28日,投資政策已作出修訂。於2021年6月11日,本子基金的名稱、投資目標和政策及基本貨幣已作出修訂。
於2021年6月11日,基準已由BofAML European Currency High Yield Constrained Hedged EUR Index更改為ICE BofAML Global High Yield Constrained Hedged EUR Index。於2016年8月1日,基準從BofAML European Currency Non-Financial High Yield Constrained Hedged EUR Index改為BofAML European Currency High Yield Constrained Hedged EUR Index。2021年6月11日之前引用的任何基準表現均屬於舊基準。基準的變動是為了更精確代表本子基金合資格的投資領域。